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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/T 11756-2024 碎煤加壓氣化副產粗芳烴
范圍
本文件規定了碎煤加壓氣化副產粗芳烴的術語和定義、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和安全要求。
本文件適用于碎煤加壓氣化工藝副產的輕質粗芳烴。
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碎煤加壓氣化 crushed coal pressurized gasification
原料煤經破碎、篩分后形成特定尺寸碎煤與氧氣及蒸汽在高溫和不高于6.0MPa條件下反應,生成粗煤氣的工藝過程。
碎煤加壓氣化副產粗芳烴 crushed coal pressurized gasification byproduct crude aromatics
碎煤加壓氣化生產的粗煤氣經低溫甲醇洗單元得到的輕質粗芳烴,以及氣化焦油經精餾單元得到的輕質粗芳烴的總稱。
產品分類
按照生產單元不同,碎煤加壓氣化副產粗芳烴分為1號粗芳烴和2號粗芳烴。從低溫甲醇洗單元得到的產品為1號粗芳烴;從氣化焦油精餾單元得到的產品為2號粗芳烴。
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
碎煤加壓氣化副產粗芳烴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見表1。
試驗方法
水分(質量分數)/% GB/T 6283
GB/T 6283-2008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·費休法(通用方法)
密度(20°C)/(kg/m3) GB/T 2013
GB/T 2013-2010 液體石油化工產品密度測定法
京都電子KEM 卡爾費休水分測定儀 MKV-710S
京都電子KEM U形振動管法密度計 DA-840